洛阳市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参加省市场监管局举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

发布时间:2022-03-01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整合了所有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管理规则的行政法规。按照省、市局要求,区市场监管局主管领导、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办事窗口业务骨干共30余人,参加省局于2022年2月27日至28日举办《条例》视频培训。

此次省局培训内容:学习贯彻市场监管总局领导同志关于贯彻落实《条例》、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介绍《条例》的主要原则、登记规范、登记事项、监督管理、信息化保障等重点制度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等。

培训结束后,主管领导强调,一是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事流程,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首要环节,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同时,抓好市场主体登记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一线登记人员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条例》,提升企业和办事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满意度,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确保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三是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抓好市场主体责任人员培训和惠企政策的宣传,重点加强对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宣传培训,引导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条例》的宣传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和领会《条例》的各项内容及要求,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规范市场主体登记工作、提升营商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后,区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好《条例》,全力推动《条例》的实施,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助推孟津经济高质量发展。


(撰稿:庄科 杨志伟 审核:马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