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凝聚相关部门工作合力,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围绕“两不愁四保障”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十四五”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意识,以“小切口”精准发力实现大整治,以个性问题整改带动全局工作提升,通过深入排查、集中整改、持续落实,切实补齐巩固脱贫成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策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应纳未纳”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应纳未纳”,排查不全面,对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供养、残疾、大病等重点人群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未及时纳入,或存在体外循环等问题。
(2)“纳而不准”,将没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纳入监测对象。
(3)“纳而不帮”,存在监测对象没有落实帮扶措施或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4)“快进快出”,对监测对象刚纳入监测系统、未开展实质性帮扶,就于当月、次月或短时间内标注风险消除。
2.整治举措。
(1)加强政策宣传。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确保村户二维码、《公开信》张贴到位、覆盖全面。
(2)深入细致排查。采取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利用智慧乡村系统开展防返贫监测排查,建好防返贫监测排查台账。在坚持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集中排查。
(3)精准开展帮扶。监测对象纳入后,一个月内落实技能培训、金融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医疗帮扶、综合保障等相应的帮扶措施。返贫致贫原因复杂且严重的,可以使用叠加措施;返贫致贫风险单一的,可根据风险原因,精准施策。
牵头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
(二)“住房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危房住人问题。
(2)危房鉴定不及时、不全面。
(3)D级危房应拆未拆、影响村容村貌。
(4)危房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2.整治举措。
(1)动态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落实相关举措,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2)及时鉴定。对“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其他农户疑似危房的住房全部进行安全鉴定,出具鉴定意见。
(3)全面整改。对符合危房改造的,立即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及时实施、动态清零;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及时整改;属于D级危房的,按照“六清六乱”要求及时拆除,“一宅变四园”。
(4)强化监管。建立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无人居住的危房予以标记标识并做好安全防范。
牵头责任部门:镇村镇所
(三)“控辍保学”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控辍保学”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
(2)劝返复学工作开展不扎实。
(3)送教上门、跟班学习不规范等问题。
2.整治举措。
(1)开展动态摸底。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本地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和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到校的学生底数,实行台账管理。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联控联保机制;成立劝返复学工作专班,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
(3)严格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严格执行“四包”“五到”“一确保”措施。
(4)规范送教上门,防止形式主义。
牵头责任部门:镇科教办
(四)“重点人群未参保”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未实现“应保尽保”等问题。
(2)落实分类资助、医疗救助不到位等问题。
2.整治举措。
(1)开展全面排查。加强部门协调,动态掌握数据信息,建立重点人群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台账。
(2)精准落实医保帮扶政策。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依规实施分类资助、医疗救助。
(3)加强宣传动员。对未参保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落实属地责任,宣传政策,晓以利害,动员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牵头责任部门:镇劳保所
(五)“饮水工程运行维护”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供水工程管护不到位,管护责任人不明确。
(2)运行机制不健全,水价不合理,维护费用无保障等。
(3)部分地区季节性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
2.整治举措。
(1)健全供水工程维修管护工作机制,明确每处供水工程的责任单位、管护人员及职责,严格落实管护人员报酬。
(2)全面推进水费收缴,合理确定水价,制定水费征收和运行维护费用补偿措施,保障工程长效运行。
(3)加强动态监测,明确水质检测指标、频次、抽样数量,制定季节性缺水、水质不达标等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牵头责任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
(六)“强化老人户保障”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老年人未实现应保尽保;
(2)农村养老模式单一、服务设施不足、服务能力不强。
2.整治举措。
(1)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
(2)借鉴“乐养居”模式,积极探索推广“集中+居家”农村养老模式,为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
(3)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好“老人节”,在全社会弘扬尊老、孝老美德,提倡邻里互助养老。
牵头责任部门:镇民政所
(七)“产业带贫不规范”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带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
(2)帮带企业、帮扶车间带动力度不够,订单不足等问题。
(3)部分闲置、停滞、低效产业项目资产没有盘活、不能充分发挥效益等问题。
2.整治举措。
(1)紧紧围绕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增加、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发展这一目标,突出项目到镇到村带户,努力将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嵌入产业链中,确保产业项目资金投入逐年增加,项目收益足额分配到位。
(2)出台政策支持帮带企业、帮扶车间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车间更多地带动群众,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发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
(3)开展产业项目“回头看”专项核查,对问题项目“一项目一策略”,盘活帮扶车间、村集体经济项目等产业项目资产,防止产业项目资产闲置、浪费,使其充分发挥带动效益。
牵头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
(八)“就业帮扶不到位”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培训持证率较低等问题。
(2)组织规模性跨区域转移就业不够等问题。
(3)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群众一次性省外务工交通补贴发放不到位等问题。
(4)公益岗位管理不规范,人岗不适、缺乏绩效考核等问题。
2.整治举措。
(1)建立劳动力底数工作台账,逐人征求意愿,分类进行施策;组织好“雨露计划”培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人人持证、技能孟津”活动,逐年提高技能等级持证比例。
(2)组织好跨县、跨区域劳务输出;组织好就近灵活就业;支持好返乡创业工作。
(3)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发放务工补贴。
(4)严格落实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按需设岗。
牵头责任部门:镇劳保所
(九)“金融帮扶不到位”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等问题。
(2)应贷尽贷、应贷快贷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3)逾期还贷风险化解不到位等问题。
2.整治举措。
(1)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整村授信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确保户户有信用,建设一批信用示范村。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金融帮扶在产业发展、群众增收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工作台账,优化贷款审批,做到应贷尽贷。
(3)金融机构要加强与行业部门、镇村的沟通,落实贷款到期提前预警制度,及时防范逾期等金融风险。对恶意逃废债务、拖欠小额扶贫贷款的,依法予以追偿。
牵头责任部门:镇企业服务办公室
(十)“搬迁社区治理融入”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1)搬迁社区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
(2)解决搬迁群众办事“两边跑”、不方便等问题。
2.整治举措。
(1)建立健全搬迁安置点(村)组织机构,做到有人有机构管事。
(2)依托中心村完善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推进“一站式”服务,为搬迁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牵头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
三、整治步骤
(一)安排部署。牵头责任部门、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研究学习《朝阳镇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具体内容、主要措施和时间安排,统筹谋划工作落实。
(二)集中排查。各牵头责任部门、各行政村(社区)对照《朝阳镇十个专项整治方案》,贯穿全年动态排查整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具体工作标准由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解释。
(三)整改落实。各责任部门、各行政村(社区)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落实,对照问题台账,结合中央省委巡视、市委区委巡察发现的问题长效整改,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区分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对能在短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做到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排出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对账销号。前三季度完成专项整治排查、整改,第四季度开展“十个专项整治”回头看。
(四)总结验收。镇乡村振兴办将对各责任部门、各行政村(社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阶段验收、排名。一季度末,重点对“应纳未纳”“就业帮扶不到位”“金融帮扶不到位”“重点人群未参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排名;二季度末,重点对“应纳未纳”“控辍保学”“饮水工程运行维护”“住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排名;三季度末,重点对“应纳未纳”“强化老人户保障”“产业带贫不规范”“搬迁社区治理融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排名;四季度,对各责任部门、各行政村(社区)“十个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排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牵头责任部门、行政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强化担当。要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实施;镇政府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纵向指导,密切横向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整改。各牵头责任部门、各行政村(社区)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精准理念贯穿于排查、整改、落实的全过程,推动各项政策精准落地,不留空隙盲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提升,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发扬过硬作风,推动专项整治。镇、村干部要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少听工作汇报、多问群众诉求,做到责任上肩、措施落地,以过硬作风、扎实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排查到位、落实到位。
(四)坚持分类施策,确保工作成效。各牵头责任部门、各行政村(社区)要瞄准目标任务、聚焦重点对象、紧盯重点内容,分类施策,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切实解决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突出问题。
各牵头责任部门、各行政村(社区)从3月份开始,每月月底前报送本部门、本村(社区)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9月底报送工作报告、整改台账。对各村的阶段验收成果将纳入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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