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镇: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 改出乡村振兴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2-08-03 来源:平乐镇

平乐镇积极落实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严守宅基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一户一宅”、“户有所居”、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立足实际,积极谋划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

一是组织护航,制度保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农村宅基地改革办公室,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机制,做好宅基地改革政策宣传和业务受理。制定了镇级宅基地改革方案,明确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及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程序方式等。建立了农村建房管控网络,完善了管控机制,严格建房审批,对每宗建房用地都严格落实申请审批公示,建房“三到场”,部门联审程序,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

二是积极宣传,稳步推进。始终把宣传、发动、推广放在突出位置,多次组织开展全镇大会、座谈会、村干部、宅基地改革协管员培训会,通过政策法规的讲解,提高村干部的政策理解能力和工作积极性,解决村干部思路不清、畏难怯战等思想问题。通过公众号、悬挂横幅、大喇叭等形式,宣传本次宅改工作流程及相关政策规定,解答广大群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群众对本次宅改工作的认识,为顺利开展宅基地改革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

三是巡查督导,狠抓落实。结合镇域实际,把宅改工作与拆违清杂、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动态巡查督导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强化源头治理,引导农民依法合规合理建房,对乱占耕地建房实行“零容忍”。不断强化工作落实,对巡查发现的空心房、破旧房、违章建筑等进行拆除,已收回宅基地11宗,地面农宅999.75㎡。对巡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现象,勒令其停工,并要求农户按《洛阳市孟津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办法(试行)》的要求,到镇服务中心宅基地和村民建房联审联批窗口补办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准予复工。

四是积极探索,试点推进。探索“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全镇推开”的改革模式,确定空置率相对较高,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村民改革意愿强烈的行政村试点先行推进宅基地改革工作,边试点、边总结、边改进,不断提升试点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质量;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宅基地用地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房建设监管,逐步加强了宅基地管理系统的建立,为下一步全镇宅基地改革的全覆盖提供工作经验和思路。

截至目前,全镇范围内的农户资格权认定工作已经实现了20个村全覆盖,农村宅基地信息核查工作正稳步推进。下一步,平乐镇将立足镇村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多路径探索宅基地改革的有效形式,做实做细农村宅基地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活力与内生动力,推动农村全面进步。


(撰稿:赵丽娟 审核:杨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