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孟津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孟津区教育体育局

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孟津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工作,根据省、市职改办通知要求,现将讲课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2023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采取讲课答辩与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讲课答辩,后专家评审。

讲课的内容由现场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从申报人所提供教材中抽取一课。

所带教材:从申报学科循环教学任选一学年教材(高中为必修课本小学体育无教材学科需自备电子教案教案上不允许出现任何姓名、学校或做任何标记,不允许使用手写教案。备课教材由参评人员自备,备课时只允许携带未做任何标记的教材,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因本人未带齐课本或所带课本与要求课本不一致而影响其讲课答辩成绩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答辩内容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和学科相关专业知识。通过讲课答辩甄别考生是否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评价考生教学水平及专业知识能力是否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的基本要求。

讲课答辩总分100分,其中讲课70分,答辩30分。讲课答辩按照先农村后城市的顺序进行,讲课答辩的总时间为15分钟(考核认定人员10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0分钟(考核认定人员7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考核认定人员3分钟)参评人员要灵活把握讲答时间,工作人员会在讲答结束前1分钟进行提示

二、讲课答辩对象

本年度参加讲课答辩的对象为2023年度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区职改部门审查通过并公示的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

三、讲课答辩时间

202310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登录职称申报系统查询或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讲课答辩地点

孟津区第一区直中学附属小学(会盟路中段,第一区直中学南院)

五、讲课答辩程序

参评人员集中后按组由计算机随机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顺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参评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由计算机程序随机抽取讲课内容,在规定场所进行15分钟备课,备课结束进入考场后,将空白教材交由考场内工作人员,登上讲台后,按评委指示开始讲课答辩(考生只允许携带备课纸)。

六、注意事项

1.第一区直中学门口车辆即停即走校园内、外不提供停车位,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2.请各位参评人员认真核实本人参加讲课答辩的时间区分上、下午

3.参加上午讲课答辩的考生1028日上午7:00第一区直中学门口集合;参加下午讲课答辩的考生中午12:00第一区直中学门口集合。凡上午7:35,下午12:35点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讲课答辩工作须知》

 

 

 

               20231025

 

 

 

 

附件:

讲课答辩工作须知

 

一、参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讲课、答辩。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讲课、答辩资格。

二、参评人员先讲课后答辩。参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讲课答辩通知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讲课、答辩。

三、参评人员在讲课、答辩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进入考点后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讲课、答辩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一经发现视为作弊。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四、讲课、答辩前,参评人员先抽签确定参加讲课答辩顺序,讲课、答辩工作开始后,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考场。

五、讲课或答辩结束时要报告讲课完毕答辩完毕。讲课答辩时间到,应立即停止讲答

、讲课答辩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迅速离开考点

、参评人员违反应试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或宣布讲课答辩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评委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有失师德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孟津区2023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时间安排表.xlsx



(撰稿:陆锦涛 审核:王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