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教育改革,各级教育取得了新的突破性进展。
一、综合
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机构) 200 所(不含技工学校, 下同),教育人口 98356 人,其中,在校生 90516 人,教职工 7840 人。教育人口占常住人口的 20.24%。
二、学前教育
全区共有幼儿园 88 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 47 所,占总园数的 53.41%。离园(班)幼儿 5472 人,入园(班)人数4234 人,在园(班)幼儿 17572 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 8328 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47.39%。
幼儿园教职工 2058 人,其中,园长 108 人,专任教师 1109人,接受过专业教育占总数的 75.27%。教授幼儿园的专任教师1181 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100%,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 73.50%;生师比 14.88:1。幼儿园占地面积 27.55 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 12.68 万平方米,图书12.26 万册,固定资产中的玩教具资产值 2961.53 万元。
三、义务教育
全区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94 所,毕业生 12123 人,招生 11987 人,在校生 53541 人。共有班数 1469 个,其中没有 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超大班额。教职工 4438 人,其中专任教师 3965 人。
小学 71 所,另有教学点 51 个。毕业生 5908 人,招生 6054 人,在校生 35063 人(其中,教学点在校生 1212 人)。共有 1077 个班,其中没有 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超大班额。教职工 2075 人,其中专任教师 1976 人。教授小学的专任教师 2359 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100%,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 98.35%;生师比 14.86:1。另有小学校外教师 1 人。小学占地面积 115.43 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 33.46 万平方米,图书 72.83 万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 3862.55 万元。
初中 23 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4 所。毕业生 6215 人,招生 5933 人,在校生 18478 人。共有 392 个班,其中没有 56 人及以上的大班额、超大班额。教职工 2363 人,其中专任教师 1989 人。另有普通中学校外教师 0 人。教授初中的专任教师 1534 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100%,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 86.05%。生师比 12.05:1。初中占地面积 88.92 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 37.85 万平方米,图书 64.69 万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 3920.08 万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 17485 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 32.66%。其中,小学寄宿生 7477 人,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 21.32%;初中寄宿生 10008 人,占初中在校生总数的54.16%。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生 2952 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 5.51%,其中,小学 1999 人,初中 953 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824 人,占随迁子女总数的 61.79%,其中,小学 1223 人,初中 601 人。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 1292 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 2.41%,其中,小学 853 人,初中 439 人。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 12 所,毕业生 6463 人,招生 6916 人,在校生 19367 人。教职工 1363 人,其中专任教师 1254 人。
普通高中 7 所。毕业生 3981 人,招生 3862 人,在校生 11563 人。共有 228 个班,其中,56-65 人的大班 46 个,占总班数的 20.18%,无 66 人及以上的超大班。教职工 1037 人,其中专任教师 967 人。教授普通高中的专任教师 967 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99.48%,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数占总数的 12.93%;生师比 11.96:1。学校占地面积 51.2 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 21.54 万平方米,图书 33.25 万册,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 2425.46 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 5 所。毕业生 2482 人,招生 3054 人,在校生 7804 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 44.16%和 40.30%。教职工 326 人,其中专任教师 287 人。学校占地面积 18.88 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 10.00 万平方米,图书 2.7 万册,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 6257.50万元。
五、特殊教育
全区共有特殊教育学校 1 所,毕业生 10 人,招生 5 人,在校生 73 人。教职工 19 人,其中专任教师 19 人,专任教师中接受过专业教育的 13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68.42%。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 38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 2000平方米,图书 2535 册,固定资产中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 35.46 万元。
在普通学校就读的特殊学生共 141 人。其中幼儿园 0 人,小学 92 人,初中 49 人,高中 0 人,中职 0 人。
六、职业技术培训
全区职业技术培训、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及其他培训机构 10 所;结业学生 1002 人次,注册学生 1002 人次;教职工 10 人,其中专任教师 10 人。
培训机构占地面积 600 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图书 0 万册,固定资产中的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 5.00 万元。
七、民办教育
全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60 所,在校生总数 23881 人,其中,幼儿园 54 所,在园幼儿 8739 人;小学在校生6334人,初中3所,在校生4882人;普通高中 2 所,在校生 1964 人;中等职业学校 1 所,在校生 1962 人。
2022年4月24日
《2021年洛阳市孟津区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说明
《2021年洛阳市孟津区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源于2021年全区教育事业统计。该《公报》详实、全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区教育事业的现状,为便于各级领导进行参阅,现对《公报》相关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公报》指标按照教育年度统计,即从上学年度的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二、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是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班)幼儿数之和占在园(班)幼儿总数的百分比。
四、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县)、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县)、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六、按照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初中,完全中学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普通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普通高中。其中,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小学专任教师包括独立设置的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附设小学班中教授小学的专任教师;初中专任教师包括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附设初中班中教授初中的专任教师;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包括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附设普通高中班中教授普通高中的专任教师。
七、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
八、《公报》中各项数据,包含培训机构数,不包含技工学校数据。
九、民办教育为各级教育中民办类综合数据。
十、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十一、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职业高等学校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包括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
十二、个别数据因单位换算或四舍五入的原因,总数和分项之和可能存在着不等的情况。
(撰稿:郭燕云 审核:习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