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审计局关于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区审计局


洛阳市孟津区审计局自2023522日至630日,对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和职责

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区政府管理的职能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文物事业发展,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广播电视宣传活动,负责全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全区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文物研究、文物流通和社会文物管理,负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等等内容。单位内设办公室、文化股、旅游广电股、文物股、市场管理股5个机构,下设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所、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小浪底景区中心、旅游发展服务中心7个单位。

(二)财务收支情况

单位名称

资产

负债

其他应收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总计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负债合计

文广旅局机关

4261646.82

7347956.79


11609603.61

17353.31

3352275.96

3369629.27

文物保护所

131445.65

7094293.11

303400

7529138.76


984771.27

984771.27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41904.3


41904.3




文化馆


451982.37


451982.37


19822

19822

图书馆


2286991.1


2286991.1


69979

69979

考古研究所


440589.36


440589.36


140445.67

140445.67

小浪底风景区服务中心

212500

252175.94


464675.94


34159.83

34159.83

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50146.61






(三)债权债务及权益情况

单位名称

收入

费用

本期盈余

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

业务活动费用

其他费用

文广旅局机关

13974154.94

539012.31

15181219.12

783367.89

-1451419.76

文物保护所

4097708.69

177137.03

7892006.67

302173.36

-3919334.31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517006.24


1545034.86


-28028.62

文化馆

2073586.81

7803.64

2247089.79

13227.96

-178927.3

图书馆

1890807.83

8204

2163396.32

8221.88

-272606.37

考古研究所

7241653.86

-23979.59

7476766.1

2627.77

-261719.6

小浪底风景区服务中心

952513.92

52462.51

1506756.1

52462.51

-554242.18

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1649204.21


1658316.21


-9112

二、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准则,各类文旅、文物相关项目能够按时推进,但仍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原始凭证不完整、票据不合规等问题,需要加以整改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

1.孟津区小浪底景区服务中心报销差旅餐过程中按月进行审批,报销单审批单均无下乡日期,涉及差旅费1170元。

2.孟津区文广旅局存在3人重复报销差旅费90,文物保护所每月固定事由固定天数报销差旅费1470元。

审计查出问题后,孟津区文广旅局已将重复发放以及违规报销差旅费退回县财政。

(二)收款方与发票单位不一致

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列支维修费用过程中存在发票单位与收款人不一致以及超市发票报销劳务费的情况,涉及金额6665元。小浪底景区服务中心以县城生鲜便利店发票报销食堂伙食费9955元。

(三)工程项目无竣工决算及验收手续

洛阳市孟津区孟津区文广旅局列支城市书屋装修费用过程中,在未经竣工决算、无验收手续情况下共支付3处城市书屋装修费用184947.12元。

(四)项目追加工程量过多未经审批

洛阳市孟津区文广旅局实施城市书屋装修项目时,经投资评审审定黄河公园、龙泉谷两处城市书房装修金额为102405.12元,实际支付工程款时两处书房追加工程款31251元,追加工程款超出评审价10%未经审批。

(五)无依据擅自支付工程款

2019年财政评审中心出具文广旅局实施的黄河公园、龙泉湿地城市书屋装修项目以及休闲广场城市书屋建设项目评审报告,2022年文广旅局支付工程款时未签订补充协议,以工程增项内容名义额外支付休闲广场城市书屋装修工程款5192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问题,要求孟津区文广旅局对差旅费审批报销情况进行规范,退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对收款方与发票单位不一致问题,要求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严格执行票据审核工作;对工程项目无竣工决算及验收手续问题,要求及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对项目追加工程量过多未经审批问题,要求严格审核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规范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对无依据擅自支付工程款问题,要求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款项支出程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孟津区审计局建议:

一)严格按照区级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差旅费,建立健全差旅费出差审批、报销管理制度,加强差旅费管理审核工作,核实差旅费报销的真实性。

(二)单位相关人员主动学习《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准则》等相关的财经法规规定,完善报账程序和原始凭证保存工作,在日常经济往来中注意索取正式发票及详细清单,确保财务资料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支出情况。

(三)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及资金安全。规范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问题,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将重复发放以及违规报销差旅费退回财政;收款方与发票单位不一致问题,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督促以上两个单位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将严格执行票据审核工作,完善报账程序和原始凭证保存工作;工程项目无竣工决算及验收手续问题,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完善程序和原始凭证保存工作;对项目追加工程量过多未经审批问题,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严格执行项目追加工程工作,完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规范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对无依据擅自支付工程款问题,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和原始凭证保存工作,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款项支出程序

具体整改结果由洛阳市孟津区审计局向社会公告。


(撰稿:李璐 审核: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