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孟津区审计局自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6月16日,对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和职责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隶属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财政全供行政单位,正科级单位。2022年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局机关收入共计2422.61万元,上年结转52.46万元,支出共计为2450.85万元。
2022年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事业收入共计1272.91万元,支出共计为1272.91万元。
2022年孟津县土地勘测规划队收入共计55.73万元;支出共计为55.73万元。
2022年洛阳市孟津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入共计12222.58万元,支出共计为11173.56万元。
2022年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支队孟津大队收入共计175.90万元;支出共计为204.20万元。
2022年孟津县地产交易中心收入共计196.30万元,支出共计为237.7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状况,相关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但还存在着决算编制不完整、决算数据不真实、原始凭证不完整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1、决算编制不完整。纳入该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5个,但该单位的决算仅2家。
2、决算数据不真实。该单位本级决算资料显示,该单位2022年支出总计3091.38万元,实际支出总计2450.85元。
3、未按要求公开单位车辆情况。该单位2022年预算公开材料不显示单位车辆情况。
4、公务用车预算编制不科学。该单位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万元,实际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23.12万元。
5、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该单位存在部分公务用车未按要求安装GPS定位、未落实一车一卡制度。
(二)内部制度和内审制度建立健全执行情况。
1、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该单位未成立内审小组,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原始凭证不完整。2022年列支的参赛服装、印刷费、宣传费等44772.85元,无相应清单。
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该单位2022年存在出差日期、出差人员、出差地点不清晰等差旅费不规范行为,涉及11752.06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决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编制部门决算时编报范围与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对决算数据不真实问题,要求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编制部门决算时应与账簿记录保持一致,做到数据真实正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对未按要求公开单位车辆情况问题,要求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及时修改部门预算,确保所填数字的真实性;对公务用车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要求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在预算范围内列支;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问题,要求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按要求及时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原始凭证不完整问题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今后认真审核原始票据,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要求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审核把关,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票据予以退回。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针对决算编制不完整、决算数据不真实问题,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已调整决算数据;针对未按要求公开单位车辆情况和公务用车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已按要求重新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印发《公务用车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洛孟自然(2023)4号)文件;针对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问题,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出台《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洛孟自然(2023)4号)文件;针对原始凭证不完整、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已台《财务管理制度》,并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具体整改结果由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向社会公告。
(撰稿:靳东妍 审核:杨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