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广告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6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医疗广告审查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微信截图_20250526110642.png

公示电话:0379-60217958

来访来电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工作日)

来访地点:洛阳市孟津区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民生服务区10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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