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注销医师执业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我委对以下3名医师予以注销医师执业注册,现将注销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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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71100
洛阳市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公示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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