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认真执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对医疗技术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特将孟津区通过备案的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予以公示。
二、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对本次公示的医疗机构已备案信息有异议,请及时反映,受理电话:0379-60217900。
附件: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表.doc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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