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3号)精神,按照中医阁建设标准,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中医阁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进行了现场验收,确定了首批38个中医阁建设达标单位,名单见附件。
附件:孟津区首批38个中医阁建设达标单位名单.doc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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