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以来,区卫健委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级评议公示、镇(街道)级初审公示、区级审批确认并公告”的工作流程,对2023年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进行资格精准认定,规范操作。
截至2月20日,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的家庭信息已全部录入国家奖扶、特扶系统。本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6844人,其中新增对象1057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象218人,其中新增对象25人。
(撰稿:曲利平 审核:李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