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要求行使行政执法权,现将行政执法委托书公示如下:
附件:委托书
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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