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现将孟津区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25日—8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孟津区农业农村局监察室反馈。
孟津区农业农村局监察室电话:0379-67920716,孟津区蔬菜技术指导站电话:0379-67919328。
附件:项目资金(评定结果公示).xlsx
孟津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
(撰稿:任迅 审核:陈俊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