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文件要求,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南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两家主体承担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已通过第三方验收,冷库设施的技术标准及建设质量均合格,符合补贴发放的标准要求,现决定对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南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两家主体进行第三批资金补贴发放。项目补贴名单及金额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单位:洛阳市孟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静丽 电话:0379-67912879
邮 箱:lymjnjz@126.com
2022年孟津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公示表(第三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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