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孟津区农业农村局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验收工作会,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办全体成员、农田水利专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各标段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工作通知:一是验收程序。原则上按照“县级初验、市级核验、省级备案”的工作程序,由市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参与,联合实地验收。二是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变更情况、竣工决算情况、档案资料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及其它需要验收的内容。三是有关要求。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内业上,项目各标段资料要准备齐全,经专家组审核后再次整理补充;外业上,各标段负责人、监理要到项目区实地查看,确保项目建设无任何问题。
最后,专家组对孟津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各标段内业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针对性建议。要求各标段负责人于三日内按专家建议整改完毕,为市级验收做好准备。
(撰稿:王洋溢 审核:陈俊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