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五、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0 | 5 | 0 | 0 | 0 | 0 | 5 | 24 |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产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元)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
次数 | 征收总数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15 | 320.58 | 32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2023年度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投诉案件办理 | 移交刑事案件情况 | ||||||
次数 | 复议维持数 | 复议维持率 | 次数 | 败诉数 | 败诉率 | 投诉次数 | 受理数 | 次数 | 刑事立案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 “行政复议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 31 日期间行政复议的数量,指被复议案件数量。
2.“行政诉讼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 12 月 31日期间被行政诉讼情况。
3.“投诉案件办理”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 12 月 31日期间接到投诉的案件数量及受理的数量。
4.“移交刑事案件情况”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 12月 31日期间主动移交公安的案件数量和公安受理后立案的数量。
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
本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为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共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 6 人,参与执法率100%。
三、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洛阳市孟津区水利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132人次,执法车辆40车次,巡查河道长度300公里,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起。
四、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
2023年本部门受理涉水违法案件共5件,办结5件。
(撰稿:李帅 审核:聂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