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经研究,现面向社会选聘具有一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建立孟津区国有土地上房屋、资产及土地评估机构库,开展相应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一、征集评估机构类型及数量
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土地调查评估机构(同时具有三项资质优先入库)。原则上不低于3家,不超过6家。
二、申报机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取得评估资质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或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不良记录;
(二)具备法定执业资格,具有与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三)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四)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
1.资产评估机构: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评估师不少于8名,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评估师不少于5名,且连续三年评估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2.房地产估价机构: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专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8名,且连续三年评估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五)申报机构须在河南省财政厅备案。
三、申报材料
(一)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评估资质、部门设置、评估师数量、内部质量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等;
(二)入库申报表,申报进入备选库的填写入库申报表(附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评估业务资质证明文件、执业人员名单及证书;
(五)2022-2024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六)行业协会出具的近三年(2022-2024年)无不良记录证明;
(七)近三年(2022-2024年)承接的主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列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首页和盖章页或者中标通知书等资料,有服务于河南省属企业项目业绩的优先;
(八)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体现自身于所在行业具备的优势,包括服务目标、服务范围、职业经验、服务能力、质量控制以及管理措施等。
(九)评估费率报价。
四、评分方法及标准
孟津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将根据申报机构的机构资质、执业能力与经营业绩、服务方案、评估费率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入库机构,参与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资产或国有土地评估工作,合作期两年,到期后重新选聘。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5月30日;
(二)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在2025年5月30日前报孟津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朱女士,电话:0379-67000615,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电子表格和PDF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