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2年6月20日-2020年6月25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9-67921226 67912355 传 真:0379-67926106 通讯地址:孟津区朝阳大道与河图路交叉口文博艺术中心 东北区便民中心街道 四楼投资建设综合服务室(窗口)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 |
1 | 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中心 | 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利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 孟津区吉利 | 邢台桦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湿地保育工程、湿地恢复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施工营地车辆冲洗装置及配套的沉淀池;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肥田;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施工管理措施,未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避开雨季、土方安全堆场并遮盖、河道内无施工弃料)。 (2)废气。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百分之百”。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固定设备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距离敏感点较近时,应加高围挡;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 (3)噪声。采取了良好施工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噪声不扰民。。(4)固体废物。渣土及建设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在施工结束后严格按照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妥善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统一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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