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
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年度统计报告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开拓创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现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检查
1.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在线监测数据等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260余家,发现问题96个,全部整改到位;80家企业纳入在线系统,595家企业纳入用电监控,149家企业纳入门禁系统;服务型执法规范有序,在全省执法大练兵活动中1名同志获得先进个人。
2.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效能,高效发现并解决生态环境违法问题,避免多次执法、多头执法,提高执法靶向性、有效性,围绕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重点攻坚任务,制定了《2024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计划》。2024年双随机抽取808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16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600余人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检查处理结果。
二、行政许可
1. 落实惠企助企、环评豁免、承诺制、正面清单、容缺受理等制度,全力支持全区争取政策性资金、专项债项目申报,加快项目审批。
2. 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将报告书审批由60天缩短为10天,报告表审批由30天缩短为5天(含公示时间),提高审批效率;2024年行政许可办件共147个,其中环评审批68件,排污许可证核发79件。
3.持续做好帮扶指导,班子成员带队定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实际困难,用足用活上级助企政策,真正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谋发展。
4. 持续完善服务举措,在2024年实施12项服务举措的基础上,结合环境执法、政策落实等再谋划、再细化,出台实用的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巩固企业服务日活动成效。
5.持续落实重大项目专人服务、专班负责,全程服务、绿色通道、容量保障等制度,全力支持服务百万吨乙烯产业链及配套项目、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三、行政处罚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行政处罚决定书在7日内分别在区政府网站和信用中国公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使用办案系统内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 构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模式,落实“首次不罚、轻微免罚”等,截至目前,对24家违法行为未处罚,以教育和督促整改为主,体现了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3.推进依法行政,逐步规范行政处罚办案程序,提高案卷质量。制定了《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孟津分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案程序》(孟环〔2024〕23号),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时限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分工。2024年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7件,查封扣押18件,涉刑移送公安2件,公安部门已受理并作出立案决定。
四、2025年工作方向
1.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相关专家对全体职工进行再培训,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工作始终。
2.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
3.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
5.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6.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2025年1月10日
(撰稿:武瑞娜 审核:高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