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分局严格落实依法排污、持证排污制度,强化地表水责任断面监测、监控,规范、控制废水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
针对企业开展质量控制、台账管理、信息公开、执行报告、主体责任5项专题培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建设、完善省控、市控水质自动监测体系,省市联网,数据共享,扩大企业、河渠沿线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覆盖面,提高监测监控、风险预警能力。督促涉水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排放标准,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记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双随机”录入系统,执法检查与监督性监测相结合,掌握水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预警,溯源排查,消除隐患。
(撰稿 庞西通 审核 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