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河南吉泰集团有限公司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案的批复(洛孟政土〔2025〕104号)》文件批准,现解除2024年1月17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豫(孟津)出让(2024年)第02号,电子监管号为4103082024B000016、豫(孟津)出让(2024年)第05号),电子监管号为4103082024B000044),收回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纳入政府储备。因土地使用权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公告废止两宗地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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