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
关于解除孟津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废止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5 来源: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
根据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解除孟津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案的批复(洛孟政土〔2025〕105号)》文件批准,现解除2023年11月16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豫(孟津)出让(2024年)第02号)》,电子监管号为4103082023B000130,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纳入政府储备。因土地使用权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公告废止地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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