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
关于孟津区2025年第一批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孟津区拟收储以下6宗土地,现就拟收回收购价格公示如下:
序号 | 使用权人 | 用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亩) | 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1 | 孟津汉魏旅游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城区永平路中心线西侧,咸宁路中心线北侧 | 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104.4 | 14362.348 |
2 | 孟津汉魏旅游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城区永平路与咸宁路交叉口西北角 | 其他商服 | 24 | 1946.568 |
3 | 孟津汉魏旅游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城区太和路中心线西侧,河图东路中心线南侧 | 零售商业用地 | 9.3 | 1787.448 |
4 | 洛阳盛世土地管理有限公司 | 朝阳镇徐沟村境内 | 其他商服/城镇住宅 | 44.4 | 1997.84 |
5 | 洛阳正弘合奕实业有限公司 | 城区翠微路与河阳路交叉口 | 城镇住宅 | 92.98 | 17041.02 |
6 | 洛阳正弘合奕实业有限公司 | 城区翠微路与河阳路交叉口 | 城镇住宅 | 0.74 | 134.78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1日
公示机关: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会盟大道东段
邮政编码:471000
联系人:王 璐
联系电话:0379-67926088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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