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27日对1起网上申请工亡认定案件作出不予认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3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洛阳市孟津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联系。
联系电话:0379-67923277
附件:2025年5月拟不予认定工亡人员名单(1人).xls
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