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法治人社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严格执法和柔性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今年利用“互联网+调解”处理案件123起。接待投诉举报860起,立案处理8起,共协调332起案件,为1302人讨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463余万元。动态办结各类线索1792件,下发交办函849份,检查全区在建工程项目3轮次,通过实名制用工系统为22592人次农民工代发工资1.89亿元,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521.71万元,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实名制用工管理各项制度,自觉规范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减少欠薪问题的发生。我局充分利用网站、流媒体等媒介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春风行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小册子5000余册、释疑政策咨询1340余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我局做出行政许可5件,行政检查136件,行政确认202件,行政处罚7件共处罚金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件。2024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对区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执行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法律法规情况及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有关规定情况,开展了4次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58家。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提升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行政执法素养,实行“周一例会制度”、“周五学习制度”,做到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采用证据正确,达到“监察行为合法化、监察程序规范化、监察服务文明化、监察文书标准化”的目标。二是严明执法队员的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制度,坚持原则,执行监察执法时规范着装、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切实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及时受理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做到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高度重视因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到及早发现,主动介入,妥善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和因劳动用工引发的群众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力度。采取电话询问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职业介绍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非法职业中介、欠薪逃匿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狠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是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横幅1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册,接待、解答群众政策咨询27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二是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进一步畅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渠道,实时接受举报投诉,确保劳动者依法维权。充分发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平台和欠薪预警平台的作用,对在建项目农民工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今年的省市根治欠薪工作考核中接受了省市考核组的实地核查,获得了核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等方式,依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实施劳动关系提升行动,坚持“预防在先、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调解仲裁机制。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在“抓源头”“治未病”上再下功夫,不断加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力度。
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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