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9月28日对1起网上申请工伤认定案件作出不予认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洛阳市孟津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管理股联系。
联系电话:0379-67923277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平乐路113号
附:2023年第三批拟不予认定工亡人员名单.xls
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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