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文件规定:对补贴期满后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家庭劳动力,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期限重新计算。按照村集体研究、公示,镇复核,区人社部门审批的程序,现确定靳静利、高占虎等128人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二次安置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可采取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孟津区人社局实名反映问题,若所反映的问题查证属实,我局将取消被反映对象享受公益性岗位资格。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
监督电话:67917322
附件:2022年11月孟津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二次安置人员统计表
2022年11月孟津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二次安置人员统计表 .xls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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