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和《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文件精神,为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脱贫劳动力就业,经区人社局批准,各用人单位公告、报名、考察、评定等环节,现确定张海静、董卫东等112人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可采取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孟津区人社局实名反映问题,若所反映的问题查证属实,我局将取消被反映对象享受公益性岗位资格。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
举报电话:67917322
附件:2022年11月孟津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统计表
2022年11月孟津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统计表.xlsx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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