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洛阳市孟津区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
项目合同甲方 | 孟津区人社局 |
项目合同乙方 | |
项目开工时间 | 2021年8月6日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 |
项目验收日期 | 以提交申请资料为准 |
二、项目概述
根据《2021年洛阳市孟津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按时完成2021年培训任务,我局对2021年技能提升培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项目进行了分解,一标段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1200以上,合同服务总金额816000元;二标段流标;三标段为就业技能培训1150人以上,合同服务总金额799250元;四标段为就业技能培训1130人以上,合同服务总金额721000元;五标段为就业技能培训950人以上,合同服务总金额665000元;六标段为就业技能培训870人以上,合同服务总金额609000元。合同履行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因疫情和天气原因,合同履行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项目要求
根据合同要求各标段完成培训任务,培训人员达到课时要求,培训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学员理论和实操成绩符合要求,并取得合格证以上证书。
四、项目变更情况
合同履行时间由2021年10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五、项目验收原则
1.审查提供验收的补贴性资金申领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审查授课内容、课时、学员出勤是否符合要求;
2.审查项目有关服务指标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
3.对项目的成果做出评价,并得出项目的验收结论。
六、验收程序
1.验收申请。乙方在培训结束后,影响甲方提供以下资料:补贴性培训资金申请表、学员花名册、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证书,考勤表,培训全程视频资料。
2.组织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供资料先进行形式审查,检查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核查考勤表,核实学员课时是否符合要求。抽查监控,确认上课是否规范有序,学员是否遵守秩序,是否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
3.确认验收结果。验收小组评定验收结果,对评定内容逐项打分,填写培训验收意见书,验收合格的,签署合格意见,并告知乙方,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告知乙方不通过理由,并给予整改时限。
七、项目验收人员
验收人员 | 所属单位 | 相关职责 |
梅雅君 | 甲方代表 | 主管副局长 |
蒋洪杰 | 甲方代表 | 就业办负责人 |
王灵 | 甲方代表 | 就业办工作人员 |
乙方代表 |
洛阳市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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