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区司法局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起草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26号)有关规定,提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度,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形式反馈至洛阳市孟津区司法局。
意见征集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止。
联系电话:0379-67912707
联系地址:洛阳市孟津区桂花大道司法局301室
邮箱:mjxfzb@126.com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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