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规范用语推进会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3-06-15 来源: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争议,进一步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认同感和满意度,6月13日上午,孟津区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规范用语推进会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副区长、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局长任继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符振乾同志主持会议。各镇(街道)及各行政执法部门主管副职和执法骨干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副局长李慧同志对前期下发的《洛阳市孟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规范用语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观看了市公安局“法言法语”教学片。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邓玉中律师以《行政执法合法性判断标准》为题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任继杰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要正视问题不足,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我区持续在规范提升上发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执法简单粗暴、不文明不规范情况依然存在。三是执法目的不端正。我们要立足教育,狠抓学习,着力解决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认识问题。同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执法人员这个“绝大多数”,带动执法环境整体改善。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自身法律法规和执法制度的学习,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执法人员要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基础上转变执法理念,学好用好法言法语,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

会议要求,要突出闭环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很关键、每个细节都很重要,各执法单位要从案件线索来源入手,严格落实办案主体,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点抓好案件办理环节,把好案件质量审查关;坚持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将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学习制度化,以制度促学习,有效开展法言法语培训工作。

会议强调,要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规范用语,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行政执法部门要落实执法有关规定,确保执法规范。三是强化监督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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