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孟津区民政局聚焦养老项目资金、高龄津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养老机构诈骗行为以及安全管理方面,切实解决养老领域群众关切问题,维护老年人自身权益,现将部分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序号 | 具体问题 | 整改成果 | 整改进度 | 备注 |
1 | 小浪底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零花钱发放不达标。6月份之前给院民每月发放的零用钱不足生活费的8%(每月发放30元)。 | 省民政厅于6月9日印发通知(豫民文〔2025〕123号文件),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8%的比例进行发放,小浪底养老中心于6月5日发放完毕,对于少发的20元,在6月底前补发给院民。 | 已整改 | |
2 | 常袋镇敬老院老人零花钱从2025年1月份到5月份未进行发放。 | 一是要求常袋镇敬老院立行立改,对于1-5月份零花钱进行补发。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发放零花钱。 | 已整改 | |
3 | 长乐老年公寓在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费提标后,未及时调整零花钱发放数额。 | 一是要求长乐老年公寓严格按照标准发放零花钱。二是对6月、7月零花钱少发部分进行补发。 | 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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