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切实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养老服务保障问题,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3号)、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24〕20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我区相关部门起草了《孟津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文件主要内容
(一)明确救助标准。对救助范围、服务标准和救助额度进行明确规范。
(二)细化实施步骤。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步骤和后期绩效考核进行规范。
(三)工作要求。从组织领导、管理制度、资金监管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一)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mengjinlaoling@163.com;
2.信 函:邮寄至孟津区桂花大道398号区民政局301室;
3.电话反馈:0379-67911106。
(二) 意见反馈期限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日,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三、其他事项
(一)反馈意见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如有),以便我们及时与您沟通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我们将认真研究和考虑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日
孟津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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