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保障对象(下称“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和《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豫政〔2016〕79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资金管理的通知》(豫财社﹝2024﹞102号)以及我市相关政策要求,我区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文件主要内容
(一)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设置。从入住特困机构的选择、护理人员配比和资金保障机制进行规范。
(二)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分为基本生活费用和照料护理费用两部分,并对各类费用进行具体说明。
(三)规范特困机构财务管理。从财务制度、物资管理、支出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四)严格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从建立服务目录、特困机构入住人员、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具体规范。
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一)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mengjinlaoling@163.com;
2.信 函:邮寄至孟津区桂花大道398号区民政局301室;
3.电话反馈:0379-67911106。
(二)意见反馈期限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日,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三、其他事项
(一)反馈意见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如有),以便我们及时与您沟通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我们将认真研究和考虑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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