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521”领证指南、让您的爱情之旅更加顺畅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区民政局

随着“520、521”这特殊日子的临近,我们预计将迎来婚姻登记的高峰期。为了确保当天所有新人都能在这个充满爱意的日子里顺利完成婚姻登记,我们特此发布详细的婚姻登记流程告知说明。请您务必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耽误您的美好时刻。

南区办理地点: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D01、D02、D03

北区办理地点:孟津区政务服务北区分中心2楼民政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婚姻登记部门将根据当天登记办理情况提供延时服务)

咨询电话: 67922079(南区)  66912443(北区)

居民登记结婚需要材料:

双方均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近期免冠彩色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现役军人应提交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本人的军官(士兵)证和身份证。

再婚的需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及生效文书原件。

办理流程:

1.无需预约,在婚姻登记窗口排队等候。

2.材料审核:工作人员将对您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和材料的完整性。

3.签字确认: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填写。

4.办理登记:完成以上所有程序后,开始办理登记,稍候您将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神圣的结婚证书,恭喜你们正式成为夫妻!

5.拍照留念:最后,别忘了和爱人一起在婚姻登记处的背景板前留下幸福的合影,这是属于你们两人爱情的美好记忆。

温馨提醒:

1.登记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务必信息清晰、没有损坏。如有丢失或有效期满,请提前到公安部门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件。

2.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前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

3.拿到结婚证书后,您可能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簿上婚姻状况的变更。

4.参加婚前医学检查,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配偶、对后代负责。请主动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给心爱的他/她一个最好的新婚礼物。

5.请务必保管好您的结婚证书,它是您婚姻关系合法存在的重要法律文件。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在此,孟津区民政局温馨提示各位婚姻登记新人,美好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呵护、用心经营,只要相知相爱相守,每一天都是好日子!请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避免人员聚集!未尽事宜,请有关婚姻登记当事人及时电话联系区婚姻登记处。


(撰稿:闫迎瑞 审核: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