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年审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来源:

按照《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关于转发<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孟民〔20224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201660号)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年审活动。

一、年审时间:2024228日起至2024328日止(每周一至周五)。

二、年审对象:我区所有正在享受社会救助相关补贴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三、年审地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所。

四、年审需携带证件: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

五、特殊情况:鉴于年审对象均为困难群众或生活、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体,因此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场年审的,由亲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工作人员提供补贴对象持5日内日历或报刊照片1即可

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到所在地民政所进行年审,以防影响相关补贴的领取。

 

 

 

 

附:民政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图


捕获.png


捕获.png


 捕获.png


 

 

 

                           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

                             2024226


(撰稿人:张利娜 审核人:侯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