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孟津区民政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一)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全面落实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制度。2022年第一季度,全区共核定城镇低保对象 882户,1071人,发放资金122.89万元;为4778户、6372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79.73万元;为1760户、1808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资金379.09万元;共发放资金981.71万余元。各类救助资金审核严格,发放及时,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因户施策精准有效。严格落实“应纳尽纳、应兜尽兜”工作要求,精准识别,因户施策,将符合低保、特困等政策条件的脱贫户和“三类户”监测对象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全区脱贫人口纳入城乡低保共3659人,纳入特困供养799人,纳入临时救助9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76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81人,孤儿8人,占全部脱贫人口的28.33%。“三类户”监测对象累计纳入城乡低保716人,纳入特困供养70人,纳入临时救助3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88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87人,孤儿2人,占全部三类户人口的47.95%。
(三)政策调整执行到位。自去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以来,社会救助政策随之出现调整和优化,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城乡低保标准但未超过标准1.5倍)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依据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年龄限制由16周岁提升至18周岁,印发了新的《洛阳市孟津区临时救助工作细则》,明确了急难型和支出型群众的救助标准,增强救助的时效性,对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适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多措并举,构建更高质量的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机制。2022年第一季度共为临时救助对象60人,发放救助金14.5万元。
(撰稿:杨戬 审核:侯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