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2-10-31 来源:区发改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定于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点在孟津区明扬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孟津区桂华东路老名扬大酒店)召开“孟津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孟津区发改委关于孟津县汇兴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显示,2019 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孟津县汇兴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总核定成本为22724071.78元,近三年供水总量平均值为7261772立方米。综上所述,本次核定的城区供水成本为3.13元/立方米(总费用22724071.78元/供水总量7261772立方米)。

根据国家、省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精神和全面推行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促进水资源保护节约、建立合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水价形成机制、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关注民生民情及公益事业”的原则。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精神,根据我区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分布情况的统计分析,结合我区水资源状况、居民承受能力和供水情况,参照周边县供水价格水平,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调整方案:

方案一:充分考虑供水企业成本因素,按照一次调价达到30%的原则和用水比例设定,即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不低于1:1.5:3的比例),第一阶梯水价由2.3元/立方米调整为2.9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由3.45元/立方米调整为4.49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价由4.6元/立方米调整为8.97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由原工商业用户实行的3.2元/立方米调整为4.16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户:按照1:3比例,由5.2元/立方米调整为12.48元/立方米。

方案二:适当考虑供水企业成本因素和用户承受能力,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一次调价低于30%的原则和用水比例设定,即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不低于1:1.5:3的比例),第一阶梯水价由2.3元/立方米调整为2.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由3.45元/立方米调整为4.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价由4.6元/立方米调整为8.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由原工商业用户实行的3.2元/立方米调整为3.87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户:按照1:3比例,由5.2元/立方米调整为11.61元/立方米。

城镇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用水定额按《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河南省地方标准DB4VT385-2014)执行。原则上水量分为三档,用水定额为第一档水量,第二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的20%(含)以内部分,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20%以上部分。加价标准原则为:二档水量加价0.5倍,三档水量加价1倍。

上述价格均为基本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为确保居民生活用水计价办法的实施,凡具备一户一表计量条件的,均按居民实际用水量征收,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实行必要的水量减免政策,具体情况有孟津县汇兴水务有限公司给予适当减免。

二、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

根据消费者报名情况,孟津区消费者协会选取了6名消费者参加人;其他参加人及参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现将3名听证人、15 名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听证人名单

王  丽、宁洪波、裴正伟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政府部门1名: 安晓军

2、人大代表1名: 朱秋汉

3、政协委员1名: 樊晓红

4、专家学者1名: 张迎辉

5、社会组织1名: 张献忠

6、利益相关方2名:和晓波、马万层

7、经营者2名:马道贤、许宇光

8、消费者6名:王士辉、张会献、朱华峰、颜小明、王 红、赵 阳

三、定价成本监审公开

为不断提高水价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增强社会各届对水价调整的理解和支持,按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1)1208)要求,现公开《孟津县汇兴水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四、其他要求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请于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在孟津区明扬大酒店七楼会议室签到处报到并参会。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全面落实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验“两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听证会召开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我委设有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如有意见、建议可以联系(电话:0379-67928008;   邮箱wjjsfg@126.com)




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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