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孟津区召开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任大会,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宋晓庆出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我区特聘31名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监督员人选由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等推荐,区营商办复核公示产生,实行聘用制,聘期2年。
聘任大会上,宣读了《洛阳市孟津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关于聘任李占强等31名同志为洛阳市孟津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的通知》,并向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和特邀监督员证。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宋晓庆就特邀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能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监督工作的责任感。监督员要站在对发展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高度,全方位、多渠道监督好、建议好,促进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是聚焦问题,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监督员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当好营商环境的宣传员、侦查员、联络员、调解员、参谋员,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政策落实、行政审批、行业风气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三是严肃纪律,确保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各个部门要坚持“开门办公”“开诚布公”,自觉接受特邀监督员的监督,正确对待监督员反馈的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及时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撰稿:程 艳 审核:张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