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390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度国家级申报只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拟申报单位需为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二、申报方式
1.拟申报单位对照新的评价要求,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2.本年度申报国家绿色工厂分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其中重点行业清单共53个(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3)。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见附件1)进行自评价。
3.园区登录管理平台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见通知附件2)进行自评价。
4.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和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名单见附件4)需对照新的评价要求登录管理平台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三、时间要求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园区)提供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进行初审,并形成推荐文件,并于10月23日前将本地区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对标情况通过管理平台上传;于10月28日前将拟申报的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自评表通过管理平台上传。拟申报的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需提交在平台上传的纸质材料(胶装后,一式两份),于10月28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科。
附件:
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3.重点行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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