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87号)和《2021-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指引》,拟对相关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进行贴息。
一、贴息对象和贴息标准
对符合豫邮银联〔2021〕18号文件的“豫农担-救灾贷”项目,在2021年7月22日(含)至2021年10月31日(含)受理(受理日期是指主借款人通过河南农担公司大数据风险筛查的日期),2022年12月31日(含)前结清的,按照实际结息金额,给予年化贴息率2%的贴息。
二、公示期
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金融工作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9-65130809 67912425
附件:《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拟贴息明细》
洛阳市孟津区金融工作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