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定于2023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10点在洛阳市维也纳酒店(吉利店),洛阳市孟津区北岸吉利世纪大道与河阳路交叉口东200米望京汇召开“孟津区北岸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孟津区发改委物价管理股关于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显示,近三年供水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软件)、运行维护费平均额为18066636.02元,核定成本为18066636.02元,近三年供水总量平均值为11033309.76立方米。综上所述,本次核定的城区供水成本为1.64元/立方米(总费用18066636.02元/供水总量11033309.76立方米)。
根据国家、省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精神和全面推行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促进水资源保护节约、建立合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水价形成机制、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关注民生民情及公益事业”的原则。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精神,根据我区北岸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分布情况的统计分析,结合我区北岸水资源状况、居民承受能力和供水情况,参照周边区(县)供水价格水平,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调整方案:
方案一:充分考虑供水企业成本因素,按照一次调价达到30%的原则和用水比例设定,即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不低于1:1.5:3的比例),第一阶梯水价由1.2元/立方米调整为1.56元/立方米(达到30%),第二阶梯水价由1.8元/立方米调整为2.3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价由3.60元/立方米调整为4.6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由原工商业用户实行的2.00元/立方米调整为2.6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户:按照1:3比例,由5.2元/立方米调整为7.80元/立方米。
方案二:适当考虑供水企业成本因素和用户承受能力,按照一次调价高于30%的原则和用水比例设定,即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不低于1:1.5:3的比例),第一阶梯水价由1.20元/立方米调整为1.8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由1.8元/立方米调整为2.7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价由3.6元/立方米调整为5.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由原工商业用户实行的2.00元/立方米调整为2.8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户:按照1:3比例,由5.2元/立方米调整为8.40元/立方米。
城镇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用水定额按《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河南省地方标准DB4VT385-2014)执行。原则上水量分为三档,用水定额为第一档水量,第二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的20%(含)以内部分,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20%以上部分。加价标准原则为:二档水量加价0.5倍,三档水量加价1倍。
上述价格均为基本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为确保居民生活用水计价办法的实施,凡具备一户一表计量条件的,均按居民实际用水量征收,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实行必要的水量减免政策,具体情况由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适当减免。
二、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
根据消费者报名情况,孟津区消费者协会选取了6名消费者参加人;其他参加人及参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现将3名听证人、15 名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听证人名单
许利营、宁洪波、韦玉文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政府部门1名: 陈江辉
2、人大代表1名: 马 娜
3、政协委员1名: 张建明
4、专家学者1名: 赵 玮
5、社会组织1名: 张献忠
6、利益相关方2名:赵会艳、柴丽娜
7、经营者2名:侯绍星、李海燕
8、消费者6名:李云波、窦道威、郑素清、张领群、轩俊峰、颉春秀
三、定价成本监审公开
为不断提高水价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增强社会各届对水价调整的理解和支持,按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1)1208)要求,现公开《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四、其他要求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请于2023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9:40在洛阳市维也纳酒店(吉利店)签到处报到并参会。
听证会召开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我委设有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如有意见、建议可以联系(电话:0379-67928008; 邮箱wjjsfg@126.com)。
附件: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区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区供水
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为完善城区供水价格体系,科学、合理制定城区供水价格,依据《河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河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情况进行了监审,具体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成本
二、企业基本情况
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利自来水公司”)始建于 1998 年,系河南吉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有供水加压站1个,水源地水井13个,城区供水主管道约20公里,日供水量为3万余吨。
多年来,吉利自来水公司致力于保证洛阳石化生产用水全、保障城区居民生活用水质量,为本区域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由于供水价格多年未能调整,在电费、设备购置、网管建设、人工支出等各项运营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生产经营已出现持续困难,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正面临着严峻考验。2019 年-2021 年,公司连续三年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金额多达 277 万余元。其中,2019 年亏损 70万余元、2020年公司亏损 46 万余元、2021 年公司亏损 161 万余元。
三、目前供水价格执行标准
孟津区北岸(原吉利区)城市供水价格现执行洛价管〔2003〕28号文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自来水价格:基础水价为1.2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1.40元/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1.5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商业用水、饭店、宾馆等)2.00元/立方米;特殊行业用水(洗头、洗脚、洗车、浴池、游泳池等)5.20元/立方米。
四、成本监审内容
本次成本监审,对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生产经营收入、支出、各项成本费用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对该公司成本费用包含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软件)、运行维护费进行核定。
五、成本监审依据
(一)成本监审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
2、《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
3、《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
4、《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0〕2613号);
5、《河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城市供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6、《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
(二)成本监审资料依据。
洛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原始凭证、票据等。
六、成本监审程序
(一)成立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组。
(二)制定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方案。
(三)根据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供水价格的请示报告,对上报的成本资料进行初审,要求企业提供定价成本监审所需的其它资料。
(四)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生产流程、设施建设、设备利用及资产构成等情况。
(五)查阅相关政府部门及中介机构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账簿和原始凭证,对各项成本费用数据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六)依据企业财务制度和定价成本监审的相关规定,对各项成本费用数据进行归集、审核和核定。
(七)向经营者反馈成本监审情况。
(八)出具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七、近三年生产经营成本核算情况
城市供水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软件)、运行维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指与城镇供水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和年限计提的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与城镇供水业务相关的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原值在有效期内的摊销。运行维护费是指经营者维持城镇供水业务正常运行的费用,包括原水费、动力费、材料费、修理费、职工薪酬和其他运营费用。
(一)固定资产折旧: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1432731.03元、1526349.24元、1495037.86元,三年平均值为1484706.04元。核算依据为财政部规定的各类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及城市供水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核定房屋及建筑物按35年折旧,电子设备按8年折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按7年折旧,管道及沟槽按33年折旧,机器设备按12年折旧,运输设备按9年折旧。
(二)无形资产摊销(软件):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平均0元。
(三)运行维护费:核定总额为18066636.02元
(1)生产成本: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10236002.44元、11992372.25元、13843612.34元。三年平均12023995.68元。
1、动力消耗: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5711961.13元、5991884.88元、5811315.00元。三年平均值为5838387.00元。
2、直接人工: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1783598.65元、1929683.60元、2186813.33元。三年平均值1966698.53元。
3、生产性折旧: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1390585.08元、1440817.71元、1402215.49元。三年平均值1411206.09元。
4、修理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826845.95元、1537740.64元、3893766.18元。三年平均2086117.59元。
5、化验检测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141818.60元、117425.00元、108727.00元。三年平均值为122656.87元。
6、辅助材料: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78146.29元、74353.10元、121289.97元。三年平均值为91263.12元。
7、安保基金: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75000.00元、0元、0元。三年平均值为25000.00元。
8、保安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69138.00元、51397.50元、56070.00元。三年平均值58868.50元。
9、信息系统运营维护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50720.00元、9950.00元、0元。三年平均值20223.33元。
10、视频监控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29640.00元、40340.00元、33440.00元。三年平均34473.33元。
11、绿化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23500.00元、1042.50元、51567.96元。三年平均值为25370.15元。
12、物料消耗: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14800.00元、295.00元、2340.00元。三年平均值为5811.67元。
13、低值易耗品摊销: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13290.00元、241612.93元、8437.00元。三年平均值为87779.98元。
14、职工福利: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10449.73元、560.00元、28342.30元。三年平均值13117.34元。
15、办公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6851.00元、5169.70元、475.00元。三年平均值4165.23元。
16、通讯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6838.01元、3764.62元、4320.15元。三年平均4974.26元。
17、车辆使用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2000.00元、2557.20元、9339.23元。三年平均值为4632.14元。
18、差旅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620.00元、0元、0元。三年平均值为206.67元。
19、二次供水维护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0元、231.74元、9683.12元。三年平均值为3304.95元。
20、其他支出: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200.00元、543546.13元、115470.61元。三年平均值219738.91元。
(2)销售费用: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0元、0元、279956.40元。三年平均值93318.80元。
1、工资及劳务: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0元、0元、256249.90元。三年平均值85416.63元。
2、职工福利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0元、0元、2750.00元。三年平均916.67元。
3、办公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0元、0元、7626.50元。三年平均值为2542.17元。
4、低值易耗品费用: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0元、0元、13330.00元。三年平均值为4443.33元。
(3)管理费用: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2754521.83元、1501363.47元、1343212.15元。三年平均值为1866365.82元。
1、工资及劳务: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1312280.17元、649525.88元、573247.03元。三年平均值为845017.69元。
2、福利及工教: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32408.04元、100853.50元、84339.78元。三年平均值72533.77元。
3、社保公积金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0元、0元、77542.48元。三年平均值25847.49元。
4、劳动保护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3203.53元、32525.30元、18177.60元。三年平均17968.81元。
5、办公绿化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88149.50元、231342.67元、95978.61元。三年平均值为138490.26元。
6、差旅会议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70008.50元、7339.20元、36303.85元。三年平均值为37883.85元。
7、业务招待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12745.45元、6256.00元、4221.00元。三年平均值为7743.82元。
8、折旧摊销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42145.95元、114527.52元、125818.35元。三年平均值94163.94元。
9、水电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15683.16元、3760.13元、0元。三年平均值6481.10元。
10、车辆使用费及保险: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49337.38元、61708.18元、26866.38元。三年平均45970.65元。
11、业务宣传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3847.50元、15593.00元、0元。三年平均值为6480.17元。
12、保安服务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69138.00元、51397.00元、56070.00元。三年平均值为58868.50元。
13、网络通讯信息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95178.98元、59873.53元、35807.50元。三年平均值为63620.00元。
14、低值易耗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598.10元、30639.43元、5413.50元。三年平均值12217.01元。
15、咨询设计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76700.00元、50000.00元、73059.00元。三年平均值66586.33元。
16、修理费: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879126.39元、81001.63元、122838.67元。三年平均360988.90元。
17、其他支出: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3962.18元、5020.00元、7528.40元。三年平均值为5503.53元。
(4)财务费用: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41777.02元、982398.63元、662879.85元。三年平均值为562351.83元。
1、手续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2934.54元、6180.41元、8831.00元。三年平均值为5981.98元。
2、利息支出: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53569.44元、1060219.46元、670928.62元。三年平均值594905.84元。
3、利息收入: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14726.96元、-84001.24元、-16879.77元。三年平均值-38535.99元。
(5)税金及附加: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3448675.38元、3760251.61元、3352884.68元。三年平均3520603.89元
1、水资源税: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3267892.65元、3571256.17元、3156830.44元。三年平均值为3331993.09元。
2、土地使用税: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110312.36元、110312.36元、110312.36元。三年平均值110312.36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 24747.65元、28906.07元、29542.02元。三年平均值27731.91元。
4、教育附加税: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10606.13元、12388.31元、12660.87元。三年平均11885.10元。
5、地方教育费附加税: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7070.77元、8258.88元、8440.57元。三年平均值为7923.41元。
6、印花税: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4938.80元、6022.80元、10851.40元。三年平均值为7271.00元。
7、房产税: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分别为22983.12元、22983.12元、22983.12元。三年平均值为22983.12元。
8、车船税: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123.90元、123.90元、123.90元。三年平均123.90元。
需要说明的是其中:(1)职工工资。根据《河南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人数,定员标准上限为15人/万立方米(日生产能力)。经营者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实有在岗职工人数低于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和实有在岗职工人数的算术平均值核定;实有在岗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核定,2024年底前可按不高于17人/万立方米控制。日生产能力低于1万立方米的,按1万立方米核定职工人数。”该公司按照定员标准上限核定,2024年底前可按不高于17人/万立方米控制,核定职工人数为51人(17*3),该公司三年平均上报人数42人,核定42人,其中生产21人、管理岗位21三年平均工资共计为2928066.29元。包含社会保障费(养老金:14%、医疗:8%、失业:0.7%、工伤0.35%、生育:1%、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总额12%、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核定、职业年金按工资总额的8%核定)。
八、供水量
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上报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年供水量分别为12190539立方米、13039890立方米、12383127立方米。三年平均供水量12537852立方米。实际供水总量为11033309.76立方米(供水量12537852.00立方米*88%);核定年供水总量11033309.76立方米。
九、监审结论
经成本监审,近三年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软件)、运行维护费平均额为18066636.02元,核定成本为18066636.02元,近三年供水总量平均值为8696638.23立方米。综上所述,本次核定的城区供水成本为1.64元/立方米(总费用18066636.02元/供水总量11033309.76立方米)。
十一、成本监审核定条件
(一)本报告是根据洛阳吉利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财务报表及洛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做出,其真实性、合法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二)参加本次监审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提供决策依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由于核算等概念不同形成的误差,本报告制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凡使用本报告者均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本报告,由于使用不妥或保管不善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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