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四批)

发布时间:2018-11-30 来源:洛阳日报

一、 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D20181106549

(D20181106581)

反映情况:D20181106549反映偃师市岳滩镇堤头村杨志江纸箱厂喷漆气味难闻。杨青峰弹簧厂噪声大,喷漆气味难闻。王晓伟喷漆厂气味难闻。李冬玲摩托车配件厂噪声大,喷漆气味难闻。杨随瑞摩托车配件厂喷漆气味难闻。D20181106581反映偃师市岳滩镇堤头村杨随瑞摩托车配件厂喷漆气味难闻,噪声大。

调查核实情况:杨志江纸箱厂即偃师市岳滩镇彩虹纸箱厂,杨青峰弹簧厂即偃师市富鑫摩托车配件厂,李冬玲摩托车配件厂即偃师市岳滩镇领翔摩托车配件厂,杨随瑞摩托车配件厂即偃师市岳滩镇诚亿摩托车配件厂,王晓伟喷漆厂是王彦辉和杨朝军租用王晓伟厂房对车架进行喷塑。以上5家企业均无喷漆工艺,现场调查时均已停产。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这5家企业所在区域不符合用地规划,无法办理环保手续,应进行停产整合搬迁。一是由岳滩镇按照“两断两清一移位”标准对这5家企业进行停产整合搬迁。二是有关部门加强对这5家企业的巡查监督,确保不出现反弹。

二、 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D20181107598

反映情况:偃师市翟镇镇翟西村支书张益民在村南河滩内挖沙,破坏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翟镇镇翟西村南河滩内原有砂场一处,名为偃师市翟镇大发砂石场。该砂场于2018年6月偃师市砂场专项治理活动中被取缔。现场检查未发现任何采砂、抽砂设备、人员及车辆。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突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河道保护及河道采砂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沿河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加强巡逻。严格落实镇、村两级河长河道巡逻制度,必要时增加夜间巡防,发现违法偷盗砂石行为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三是强力取缔打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偷盗砂石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处置。

三、 洛阳市偃师市

受理编号:D20181107604

反映情况:偃师市缑氏镇姬家村西,姬起飞、姬麦堆开了一个生产油漆的厂,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厂已于2016年8月被取缔。现场未发现任何与油漆有关的产品,只存放有一辆农用拖拉机和一辆三轮车,以及部分杂物。举报问题不属实。

四、 洛阳市瀍河区(市交通局)

受理编号:D20181025067

(D20181028151)

反映情况:D20181025067反映瀍河区杨文办事处十里铺社区路南老洛常路(土路)扬尘大,有大量垃圾、杂草、污水。D20181028151反映瀍河区杨文办事处十里铺社区,原洛常路没有硬化,道路环境卫生差。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路段为S238洛常路改(扩)建后废弃道路。1988年经省交通厅批准对该线路进行改(扩)建,其中有960米是经过十里铺的过村路段,为了满足改建的技术要求,该路段向东移至十里铺村外。经现场核实,瀍河区杨文办事处十里铺社区路南老洛常路(土路)扬尘大,环境卫生差。举报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瀍河区政府将积极与市环境攻坚办进行沟通协调,协调有关部门对该路段进行整修及后续清扫保洁。在有关部门对该路段进行整修前,暂时由瀍河区杨文办事处对该路段的垃圾、杂草进行清理,同时洒水保洁。

五、 洛阳市水务局

受理编号:D20181031288

反映情况:创业路西苑桥下没有铺石头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实际为洛河上阳宫水面西苑桥东边桥下二级平台处护岸长期经过流水冲刷,造成大约3平方米浆砌石护坡脱落,属于河道管理养护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河渠管理处已安排人员进行修复。

六、 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20181106525

反映情况:洛龙区关林镇开元大道5号院鼎盛国际小区开发商和热力公司有经济纠纷,今年停止供暖。

调查核实情况:鼎盛国际小区已于2017年冬季开始供暖,今年热力公司以鼎盛国际欠工程款200万元为由,停止对鼎盛国际小区供暖。经市信访局协调,热力公司和鼎盛国际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鼎盛国际以门面房作抵押,热力公司保证2018年11月15日供暖。截至目前,鼎盛国际小区已正常供暖,抵押合同已草签,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举报部分属实。

七、 洛阳市体育局

受理编号:D20181104421

反映情况:洛龙区太康西路与新月路交叉口东北角有一个露天射击训练场,打枪时噪声比较大,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另外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新区体育中心射击馆于2003年11月开工,2004年8月投入使用,是新区第一个开工建设项目,自射击馆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射击体校承担射击项目的训练比赛任务,因该体校是业余体校,训练的队员多数为在校学生,学生平时上学,只有每天下午放学后和周六、周日能前来训练,训练时间基本上都在居民上班时间。实弹射击训练经黎明检测公司实地测量,测量值(南厂界50.1、西厂界53.1、北厂界49.2、东厂界47.5)符合国家Ⅱ噪声标准,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体校自接到交办单后,根据所反映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整改。体校训练时间尽量安排在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两个时段,夏季、冬季会作适当调整,周六、周日训练尽量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并对训练场地增加吸音板以减少噪声,下一步也会对学校的教练员及学员加强管理,做好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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