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河长办关于做好河流清洁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2 来源:县河长办

孟津县河长办关于做好河流清洁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孟河办[2018] 2号
 
各镇河长办:
  根据《洛阳市河长办关于做好河渠截污治污有关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孟津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孟办[2017]26号)文件,已明确各条河渠河(渠)长、工作职责、主要的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在各条河流河长的带领下,全面开展河流清洁行动,确保3月10日前完成任务。
  一、工作目标
  河流清洁行动是我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以“三清一净”(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违建及水面干净)保护水环境,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主要任务
  1.清理河道岸坡垃圾,基层巡河员配合全面开展河道堤岸两侧垃圾清运、死角清理等工作,完善河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巡河员、保洁员、监督员等制度。
  2.清理河道内排污口、水闸、桥梁、河埠等附属设施周边区域的废弃物、堆积物等杂物。
  3.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
  4.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水草等,达到水面干净。通过以上“三清一净”,实现河岸无垃圾、无杂物、无违建和河面无漂浮物的“四无”目标。
  三、时间要求
  2018年3月1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河流清洁行动是我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河长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这次活动作为2018年河长制重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各镇级河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河长为相应河流(段)直接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河流清洁行动顺利推进,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要加大督导检查。县河长办会同县两办督查室加强对河流清洁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将河流清洁行动工作成效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要严肃问责。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要统筹抓好河流清洁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种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管护的良好氛围。
 
  2018年2月26日

 

(张道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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