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我区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任务目标,结合我区目前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现调整第二批部分项目使用的资金级次以及分配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情况,其中:一是调整2025年度孟津区常袋镇阳光玫瑰产业园集体经济项目,原下达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90万元(洛财农〔2025〕1号),本次全部调整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洛财农〔2025〕17号),调整出的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90万元(洛财农〔2025〕1号),用于第三批安排的项目。二是调整2025年度孟津区常袋镇阳光玫瑰仓储物流集体经济项目,原对接市级财政衔接资金647万元(洛财农〔2025〕1号),本次调整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43万元(洛财农〔2025〕17号),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83万元(洛财农〔2025〕17号),剩余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21万元(洛财农〔2025〕1号,继续使用),调整出的市级财政衔接资金426万元(洛财农〔2025〕1号)用于第三批安排的项目,以上共计调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616万元。三是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分配财政衔接资金156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衔接资金616万元(洛财农〔2025〕1号),区级财政衔接资金944万元(区年初预算)。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6万元(洛财农〔2025〕1号)。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3万元(洛财农〔2025〕17号)。
3、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3万元(洛财农〔2025〕17号)。
4、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4万元(区级年初预算)。
二、分配原则
按照孟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孟农领〔2025〕15号)精神,将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如下:
本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33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83万元、调整的市级财政衔接资金616万元,区级财政衔接资金944万元,全部用于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见附表)
孟津区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合计 | 1560 | ||||
1 | 2025年度孟津区常袋镇半坡村阳光玫瑰产业园集体经济项目 | 常袋镇半坡村 | 在常袋镇半坡村82亩园地上建设阳光玫瑰种植大棚、并配套电网、喷灌、滴灌、蓄水池等农业设施。 | 360 | 常袋镇 |
2 | 2025年度孟津区朝阳镇石沟村牡丹鲜切花大棚种植集体经济项目 | 朝阳镇石沟村 | 建设12个温室大棚,每个约1亩,及其水电路等配套设施。 | 300 | 朝阳镇 |
3 | 2025年孟津区朝阳镇卫坡村乡村旅游集体经济项目 | 朝阳镇卫坡村 | 改建4栋3层民宿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 | 900 | 朝阳镇 |
2025年度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级次调整明细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财政衔接资金调整前安排数 | 财政衔接资金调整后安排数 | 责任单位 | |||||||||
合计 | 中央 | 省 | 市 | 县 | 合计 | 中央 | 省 | 市 | 县 | ||||||
合计 | 837 | 837 | 837 | 333 | 283 | 221 | |||||||||
1 | 2025年度孟津区常袋镇阳光玫瑰产业园集体经济项目 | 常袋镇半坡村、武家湾村 | 在常袋镇半坡村、武家湾村28亩园地上建设阳光玫瑰种植大棚,建设2亩高标准阳光玫瑰种植、展示大棚、道路、挡水墙、围墙、看护房、并配套电网、喷灌、滴灌、蓄水池等农业设施。 | 190 | 190 | 190 | 190 | 常袋镇 | |||||||
2 | 2025年度孟津区常袋镇阳光玫瑰仓储物流集体经济项目 | 常袋镇半坡村、小崔沟村 | 在常袋镇半坡村、小崔沟村园地上,建设阳光玫瑰分拣车间2532平方米(分拣设备2套),冷链保鲜库5253立方米,及配套设施。 | 647 | 647 | 647 | 143 | 283 | 221 | 常袋镇 |
监督电话:67926636 679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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