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我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任务目标,结合我区目前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调现整第一、二、四批部分项目使用的财政衔接资金级次,具体调整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17万元(洛财农〔2023〕76号441万元)、(洛财农〔2024〕22号876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8.53万元(洛财农〔2023〕77号)。
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1万元(洛财农〔2023〕78号)。
4、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7.4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
二、分配原则
按照洛阳市孟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孟农领〔2024〕17号)精神,调整2024年部分项目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级次,具体调整情况见明细。
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见附表)
孟津区2024年调整一、二、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pdf
四、监督电话
孟津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0379-67919320
孟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0379-6792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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