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现调整部分项目结余资金,一是由农业农村局申报的产业发展项目结余资金81.786983万元,收回国库,重新安排到其他项目上使用,本次收回资金涉及城关镇、平乐镇、常袋镇、会盟镇、送庄镇等5个镇9个项目,具体明细见附表。二是安排乡村振兴局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项目资金7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3.477843万元(洛财农〔2022〕81号60.35659万元,洛财农〔2023〕29号3.121253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5.722157万元(洛财农〔2022〕84号),从收回的产业发展项目结余资金调整。剩余2.586983万元暂时收回国库,待其他项目审计决算后,统筹调整安排使用。
现将资金具体调整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35659万元(洛财农〔2022〕81号)。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21253万元(洛财农〔2023〕29号)。
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722157万元(洛财农〔2022〕84号)。
二、分配原则
按照孟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文件(孟巩固脱贫组(2023)14号)精神,将2023年中央、市级、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项目。
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见附表)
调整安排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项目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公示2024.2.20.pdf
四、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洛阳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9-65956505
孟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0379-67817600
孟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9-67926636
邮箱:mjfpbdc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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