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孟津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原下达小浪底镇上梭椤沟乡村旅游集体经济项目39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洛财农〔2022〕81号)收回国库重新安排。二是下达由农业农村局申报的2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718.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90万元(洛财农〔2022〕81号),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28.78万元(洛财农〔2023〕46号)。三是麻屯镇后楼仓储集体经济项目增加财政衔接资金282.2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73.22万元(洛财农〔2023〕46号),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09万元(洛财农〔2023〕51号)。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增加省级财政衔接资金60万元(洛财农〔2023〕51号)。
本次下达省、市级资金671万元,调整中央资金390万元。现将资金具体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0万元(洛财农〔2022〕81号)。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9万元(洛财农〔2023〕51号)。
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2万元(洛财农〔2023〕46号)。
二、分配原则
按照孟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文件(孟巩固脱贫组〔2023〕11号)精神,将2023年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1001万元,用于小额信贷贴息60万元。
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见附表)
孟津区2023年调整及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pdf
四、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洛阳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9-65956505
孟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0379-67817600
孟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9-67926636
邮箱:mjfpbdc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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