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2023年调整及安排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6 来源:区财政局

2023年,孟津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原安排交通局第一批实施的朝阳镇瓦店村道路建设项目市级衔接资金1.34万元和会盟镇小寨村道路建设项目衔接资金44.97万元,两个项目共计46.31万元(洛财农〔2022〕84号),收回后重新安排项目。原安排交通局第一批申报的朝阳镇石沟村道路建设项目不再实施,并收回项目资金109.57万元(洛财农〔2022〕81号),调整至朝阳镇瓦店村道路建设项目1.34万元、调整至会盟镇小寨村道路建设项目64.62万元,剩余43.61万元重新安排项目。二是原安排农业农村局申报的会盟镇李庄村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资金354.86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80万元,区本级衔接资金174.86万元)收回后重新安排项目。本次安排该项目并调整资金级次规模为3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72.7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09.24万元(洛财农〔2023〕29号)。三是安排农业农村局申报的生产发展项目4个1320.78万元。

  本次下达中央、省级资金1258万元,调整中央资金109.57万元、市级资金226.31万元、区本级资金174.86万元。现将资金具体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18万元(洛财农〔2023〕29号)。

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洛财农〔2023〕29号)。

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6.31万元(洛财农〔2022〕84号)。

4、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4.86万元(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

二、分配原则

按照孟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文件(孟巩固脱贫组〔2023〕9号)精神,将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产业发展项目。

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见附表)

孟津区2023年调整及安排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pdf

     四、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洛阳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79-65956505

孟津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0379-67817600

孟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9-67926636

邮箱:mjfpbdc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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